藥物高通量篩選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于2017年12月獲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建設,是湖北大學第一個國家級科研平臺。中心以抗2型糖尿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乙型肝炎、骨質疏松等常見多發病活性成分的快速篩選技術為特色,以服務于湖北醫藥經濟持續發展與現代化進程為目的。為促進中心科研創新能力和學術水平的提高,特設立藥物高通量篩選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開放基金,資助與中心方向密切相關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的科研項目。現將開放基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選題范圍
1.具備博士學位、有固定工作單位的國內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基金申報領域規定范圍內提出資助申請。對于非湖北大學的申請人,必須與本中心成員合作申報。
2.基金申報指南
(1)抗糖尿病活性成分篩選與成藥性評價
包括:糖脂代謝調控機制;針對糖脂代謝調控靶點的降糖降脂先導化合物的設計與合成;先導化合物的活性與安全性評價,以及體內外藥動學研究。
(2)抗非酒精性脂肪肝活性成分篩選與成藥性評價
包括: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發病機制;針對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發病機制關鍵調控靶點的先導化合物的設計與合成;先導化合物的活性與安全性評價,以及體內外藥動學研究。
(3)抗乙肝病毒活性成分篩選與成藥性評價
包括:病毒性肝炎的發病機制;針對病毒性肝炎發病機制關鍵調控靶點的先導化合物的設計與合成;先導化合物的活性與安全性評價,以及體內外藥動學研究。
(4)抗骨質疏松活性成分篩選與成藥性評價
包括:骨質疏松的發病機制;針對骨代謝關鍵調控靶點的先導化合物的設計與合成;先導化合物的活性與安全性評價,以及體內外藥動學研究。
(5)活性成分人源性ADME/T預測研究
包括:針對抗糖脂代謝,骨代謝,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及病毒性肝炎活性成分所開展的人源性體內外吸收,分布,代謝,排泄與毒性(ADME/T)的預測研究,以及活性成分在實驗動物體內外的藥代動力學研究方法與實踐。
3. 項目名稱須符合開放基金申報指南,研究內容新穎,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績效考核目標明確,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礎。
二、申報評審程序及時間
1.申請者須認真填寫中心《湖北大學重點研究基地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見附件),非標準格式的申請不予受理。申請書(一式三份),經所在單位同意蓋章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寄送到中心秘書處(湖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孟沫然收),同時發E-mail至mengmoran@vip.qq.com;對于部分或全部自帶經費的項目,需附有資助單位同意資助金額的證明。逾期申請書可順延至第二年受理。
2.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組織校內外專家進行評審,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由中心技術委員會擇優確定資助項目及資助經費。
三、開放基金管理辦法
1.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或主要研究人員須每半年向中心提交研究計劃執行報告及項目研究進展報告;每年向中心提交研究年度總結;結題時向中心技術委員會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將完整的研究檔案文本移交本中心管理。
2.研究計劃實施中,鼓勵項目組對研究項目進行創新。涉及降低預定目標、減少研究內容、中止計劃實施、提前結題或延長年限等變動,項目負責人須提出書面報告,經所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后,報中心技術委員會或中心主任討論決定。
3.項目負責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換,遇有特殊情況離開研究崗位半年以上,所在單位應安排合適代理人,并報中心批準;離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計劃實施辦理。
4.項目結束或中止時,必須向中心提交以下資料歸檔:研究工作總結或中止報告;研究論文或研究報告;原始技術檔案,記錄數據、曲線、資料、手稿等,并附目錄清單。
5.研究期結束,中心對受資助者結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后補助獎勵或再次申請課題的重要依據。后補助獎勵辦法按照湖北大學相關文件執行。
四、經費資助及成果署名
1. 基金項目分為重大項目(資助金額5萬)、重點項目(資助金額3萬)、一般項目(資助金額2萬)、引導項目若干個(不提供經費資助,但享受科研獎勵)。開放形式分為三種:由中心開放基金資助的科研項目;自帶經費但利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等科研條件開展的科研項目;參加已被列入中心研究計劃的科研項目。項目研究年限一般為兩年,不得超過三年。
2. 基金研究成果如研究論文發表時,作者單位必須標注“藥物高通量篩選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英文標注“National & Local Joint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High-throughput Drug Screening Technology”,否則不得計入驗收成果,也不得享受后補助獎勵費。
聯系人:孟沫然
聯系電話:13437171357
電子郵箱:mengmoran@vip.qq.com
藥物高通量篩選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