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外辦函〔2016〕1號)精神,2016年國家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申報本項目的教師認真閱讀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要求,并于2016年3月28日前將個人申請書(注明聯系電話及常用郵箱)經由學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提交至綜合樓714室進行登記,由人事處審查報名資格。(http://www.csc.edu.cn/Chuguo/8f9fdaaa2de44fa6857b54822825be5d.shtml)
2.請于2016年4月1日至4月8日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填寫申報信息,并于2016年4月8日下午5:00前將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綜合樓714室。(http://apply.csc.edu.cn)
3.凡已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或省教育廳青年教師項目資助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均不能申報2016年地方合作項目。
4、根據通知要求,申請人須獲得外方邀請函后方可申請地方項目,邀請函中邀請時間須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之間。錄取結果于2016年7月公布,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從錄取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結束,逾期自動取消。
5. 2016年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包含高校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高校專業課程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項目詳情請參考2015年通知內容。
高校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6170266a8c794f24ac924b1372cbde60.shtml)
高校專業課程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85f1f42a2a9043f4958cdf16d656bd64.shtml)
聯系人:姜 倩、黃學平
電 話:88661393
郵 箱:jq_hubu@126.com; 16472186@qq.com
附: 1.申報說明
2.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3.提交材料清單
人事處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6年2月4日